各单位:
经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对2021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(含破格人员、转评人员材料)进行初审复核,现有51位教师通过教授职称初审,45位教师通过副教授职称初审,3位教师通过讲师职务初审。现将初审复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同级内以姓氏笔划排序)。
教授(51人):
王小健 王阿晶 王 宾 王惠国 车 超 白 光
冯爱民 宁伟杰 刘双萍 刘自新 刘 江 刘丽萍
刘 岩 刘 春 衣庆泳 孙惠俊 李 青 李晓慧
李维红 李 智 李德鹏 邱少明 谷翠峰 邹 萍
张红翠 张春梅 张 莉 张晓虹 张 晶 张 瑾
陆 方 陈学清 陈 颖 季长清 周守亮 周锦霞
赵宏伟 姜立婷 贾卫平 徐 荣 徐海峰 高 凯
郭红喜 郭 辉 郭 燕 陶 然 黄世岩 崔广彬
董建华 蒋 革 嵇志红
副教授(45人):
于明业 于 辉 于 霞 马 特 马 蕾 王玉婧
王邦国 王 蕾 牛玉军 毛选波 付辛酉 邢 戬
关宇辰 孙秀丽 孙艳梅 李东霞 李汇杰 李纯真
李 坤 李雪婷 杨大伟 杨 阳 杨恩泽 杨清波
杨 锦 邹 军 宋晓程 张志新 张 凯 张 然
张 鹏 陈颖卿 易鹏飞 庞 聪 赵金丹 赵博伦
柳 杨 姜立君 姚海峰 高 兵 高 鹏 唐 川
崔庆兰 崔颖娜 韩 光
讲师(3人):
付晓成 汪 源 贾龙渊
在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验实践教学、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取得标志性业绩的申报人,其标志性业绩未予审核,将于复审前组织专家予以审核并公示。
上述初审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期为11月29日—12月1日。如有异议,请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并签署本人姓名,报送至本单位分评委会,由本单位分评委会予以答复。经本单位分评委会答复后教师仍有异议,由本单位分评委会确认后提交书面复议材料(附该教师申诉材料),于12月1日16:00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(文科实验楼B302房间)。
其他人员如对以上初审复核结果有异议,须提交书面材料,并签署本人姓名,于12月1日11:00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。
联系电话:87402335 联系人:冯会敏
人事处
2021年11月28日